:::[1] 股份有限公司所營事業變更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所營事業變更登記應備文件
備註:
公司辦理名稱及所營事業變更前應先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預查(服務電話:412-1166),公司名稱預查網路申請系統(另開新視窗)[2],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線上審核,免附核准之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惟請於申請書件填列預查編號。
公司設立、增減資、修正章程、董監事變更、經理人變更、所在地變更、分公司變更、停復業及查閱/影印與證明等可利用「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另開新視窗)[3]」,如有操作上任何問題,請洽服務電話:412-1166。
公司實際營業場所受都市計畫法第79條、區域計畫法第21條、建築法第73條、消防法第6條等之管理規定,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填寫「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請參照查詢表.doc(另開新視窗)、查詢表.odt(另開新視窗)及查詢表(範例).pdf(另開新視窗),向本府之都計、建管單位申請查詢實際營業之場所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之規定,聯絡電話:(02)29603456 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分機8945 城鄉局城鄉計畫審議科 分機7151、7156、都市計畫科 分機 7113、7115。[4][5][6]
References 內容區塊 (www.economic.ntpc.gov.tw) (另開新視窗) (gcis.nat.gov.tw) (另開新視窗) (onestop.nat.gov.tw)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