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1.稅簽和財簽的差異?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2020年6月1日—財務簽證,會計師會查核公司出示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編制,並就查核結果出示查核報告書,此報告可供特定相關人(如董事、 ...
稅務簽證和財務簽證的用途及規定範圍皆不相同,可適用性也不相同,以下做相關簡單介紹。財務簽證,會計師會查核公司出示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編制,並就查核結果出示查核報告書,此報告可供特定相關人(如董事、股東、政府機構、銀行等)參考使用,以目前公司法第20條、經濟部商字第107024253340號公告及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18條規定,公司若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形就需要財務簽證: 1.實收資本額達3,000萬元以上之公司 依公司法規定,財務報表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提請股東或股東常會承認。 2.營業營業收入達1億元之公司 3.公司投保勞保員工達100人 (依公司法規定,上述三者之公司,財務報表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提請股東或股東常會承認。) 4.向金融機構借款達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之公司 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18條規定,企業在各行庫總授信金額包括歸戶及新申請金額達3,000萬元以上者需提示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書予銀行,又稱融資簽證。
例外情形:非上述法規規定
1.公開發行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及37條規定,年度報表於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公告並申報,報表需經董事長、經理人、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季報於每季終了後45天內同樣申報經簽名或蓋章、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提報董事會之財務報表
2.教育財團法人: 依財團法人法第24條規定,若法院登記財產總額達1億元,或是年度收入總額達1,000萬元,應建立內控及稽核制度,其財務報表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主管機關指導訂定誠信經營規範。
3.私立學校 依私立學校法第67條規定,私立學校應於學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辦理決算;年度財務報表應經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之會計師查核簽證。
稅務簽證,會計師主要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定查核公司財務報表後,依稅法規定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