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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第一步:符合車輛廢氣及噪音排放的標準.在把車輛輸入香港之前,你宜先向環境保護署申請批准/豁免。你必須證明其車輛已完全符合《空氣污染 ...
香港海關、環境保護署及運輸署分別負責處理在香港進口及登記車輛的事宜。以下指引闡明有關的所需程序。有關進口及登記純電動車輛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的事宜,請參閱"進口及登記純電動車輛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指引"。
第一步:符合車輛廢氣及噪音排放的標準
在把車輛輸入香港之前,你宜先向環境保護署申請批准 / 豁免。
你必須證明其車輛已完全符合《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和《噪音管制(汽車)規例》的規定。符合排放標準的證明文件可以是由汽車製造商發出的文件或認可的車輛排放測試實驗室簽發的排放測試報告。你須將申請表連同所有支持文件遞交環境保護署以作審批(詳情請參閱「 汽車和電單車的進口及登記程序[1] 」)。
然而,在符合指定的的豁免條件下,若干類別的車輛可獲豁免無需符合排放標準。有關排放標準及豁免申請的查詢,請致電環境保護署: 2877 0448(廢氣); 2411 9689(噪音)或傳真: 2824 9361。
申請人可於以下網頁下載申請表格: https://www.epd.gov.hk/epd/tc_chi/application_for_licences/applic_froms/forms.html[2]
第二步:進口
任何類別的車輛,進口香港均毋須繳交關稅。但一般而言,進口車輛人士必須在車輛進口 14 日內,向香港海關作出準確及全面的申報。如對辦理進/出口報關有任何疑問,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www.customs.gov.hk/tc/cargo_clearance/declaration/index.html[3]]的內容。
此外,你亦須在車輛進口後 30 日內,填報進口申報表﹝表格 CED336 ﹞,連同聲明書﹝表格 CED336A ﹞送交香港海關車輛評值課,或透過「汽車首次登記稅系統[4]」網站遞交申請。有關提交進口申報表的查詢,請致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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