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把能請的假都用完了,還可以再請嗎?雇主可以不准假嗎?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2021年2月25日—基本上,補休是之前加班換來的,所以當日不得扣薪,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二)員工的特休天數.依勞基法第38條,只要連續工作 ...
今天,有一位雇主問我這個問題,他有位員工,一口氣請了一個月的假,聽他的口氣不是很想准這麼長的假,所以想了解從勞動基準法上該怎麼處理?
延伸閱讀:兩性平均薪資差距再縮小!女性須多做51天才能與男性年薪相同[1]我的回答是,要看員工請假的事由,相關證明,及法律規定允許的天數。
員工可以請假的天數,依使用的優先順序為: (一) 之前的加班補休時數依勞基法第 32-1 條規定,如果勞工加班後,依勞工自主意願選擇補休,不選擇加班費,且經過雇主同意,就會有一定時數的補休。
雇主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也就是加班幾個小時,可以補休幾個小時,當然雇主也可以高於法令優給。補休期限可以雙方協商,但是不能超過雙方約定的特休年度。
所以可以先看勞工之前有沒有加班,有沒有選擇換補休,已經用掉多少,還剩下多少。 基本上,補休是之前加班換來的,所以當日不得扣薪,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二) 員工的特休天數依勞基法第 38 條,只要連續工作滿半年以上,就會分別有不同的特休天數。所以要看該勞工的年資,共有幾天特休,已經用了多少,還剩下幾天特休。
要注意的是,依勞基法第 38 條第二項規定: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特休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證明,發動權在勞工。雇主可以基於經營上的急迫需要跟勞工協商不請或改請別日,但所謂的協商,指的是雙方都同意才生效,所以若有一方不同意,協商就不成立。
講白點,特休是雇主跟勞工說改請別天,勞工不同意,則還是勞工說了算。
依勞基法第 39 條,特休也是工資要照給,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三) 生理假必須是女性勞工才有,一個月可以請一天生理假,生理假 3 天內不併入病假,其他的都併入病假計算,生理假...
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主管有權禁止補休或特休嗎?-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公司加班只給補休,合法嗎?|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特休、補休沒休完可延期或換錢?新制規定雇主要這樣做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員工排2021年特休假,雇主拒絕為什麼違法?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受疫情衝擊營運不佳須休息,雇主可以強迫員工排特休?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員工把能請的假都用完了,還可以再請嗎?雇主可以不准假嗎?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員工把能請的假都用完了,還可以再請嗎?雇主可以不准假嗎 ...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延長工作時間補休疑義
【延長工作時間補休疑義】正確解答請參考以下回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九年九月廿一日台79勞動二字第二二一五五號函雇主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