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被離職?!淺談大量解僱勞工程序與規定 |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
2019年9月11日—因此,我們想讓各位多少了解一下大量解僱的定義與程序,必要時就能藉此逐一審視雇主是否有依法辦理各個步驟。文章目錄.大量解僱定義|解僱 ...
身為勞工遇到資遣或解僱時,影響到的往往不僅是個人的經濟而已,而是整個家庭的生計來源,因此當某間企業因為營運出現狀況而要資遣多數勞工時,影響範圍可能就會擴大到社會的一部分,如果政府能更即時,甚至更早一步介入協調並輔導被解僱的勞工們就業,應該就能減少這類情況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這就是「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1]」的立法目的。
這幾個月以來,我們從新聞報導中看到金礦咖啡、高雄的華王飯店與君鴻酒店以及近期的華映公司都傳出了「大量解僱」員工的情況,在經濟型態快速變革的情況下,不管是在多知名或老牌的事業單位任職,都難保類似狀況不會在自已身上發生。因此,我們想讓各位多少了解一下大量解僱的定義與程序,必要時就能藉此逐一審視雇主是否有依法辦理各個步驟。
大量解僱定義|解僱多少員工才算是「大量」呢?
如上面的圖表所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以下我們簡稱大解法)第2條[2]便明定了事業單位在同一個營業據點聘有多少人時,就應注意到解僱多少人就會達到「大量解僱」的標準。從該條文的規範來看,中小企業也別以為大量解僱都是大型企業才適用,即使是在同一廠場聘僱人數未達30人的單位,只要在60日內解僱達到10人以上,就有大解法的適用而應遵守以下我們談到的大量解僱程序。
此外,如果事業單位有聘僱定期契約[3](俗稱約聘員工)勞工的話,是不用將這些人數計入到上表的僱用及解僱勞工人數中的,但前提是該契約應為合法的定期契約,否則就容易產生爭議了。
解僱程序|按部就班,讓員工做好心理準備
大家應該都知道,當雇主要資遣或懲戒性解僱員工時,都必須按照勞基法所定的資遣程序[4]辦理,並注意到就服法規範的資遣通報[5]程序。然而,大解法相對於勞基法是屬於特別法的性質,因此當事業單位聘僱員工的人數有達到前面所說的標準時,就應依大解法的規定辦理。
一、提出解僱計畫:在事業單位預計將有大量解僱員工時,就應在符合上述大量解僱情形之日起60日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給事業單位內員工知悉。這邊所說的解僱計畫書內容應包含解僱理由、解僱...